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總統府)
自1895年4月17日清廷割讓台灣給日本,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宣布無條件投降為止,歷時約50年5個月期間,台灣總督府是日本統治台灣的最高機構。
1895年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進入台北城之後,最早是將總督府暫設於舊布政使衙門(今中山堂的位置),並在同年的6月17日舉行所謂的「始政」典禮。
台灣總督府,設於1895年,是台灣日治時期的最高統治機關,其首長是台灣總督。台灣總督府的辦公處所位於今日台北市重慶南路與凱達格蘭大道交叉口,即現在的中華民國總統府。該建物自1912年6月1日開工,於1919年3月完工,歷時8年,耗費281萬日圓﹔現今仍是中華民國的國定古蹟。
建於日治時期的台灣總督府,是當時台灣的最高統治機構,建築規模也最大。根據相關的文獻記載台灣總督府於日本的大正元年(1912年)開始動工,大正4年舉行上樑典禮,一直至大正8年才竣工。
台灣總督府的建築風格屬於後期文藝復興式,深受英國Norman Shaw影響,它的柱頭為簡潔的多立克柱式,但柱身及牆身多飾橫帶,外觀非常華麗。大廳內部則採用複合式柱頭設計,平面為日字形,四周為辦公室,中央為大廳與禮堂。中央塔高達60公尺,為當時全台最高之建築,此建築物為當時台灣的行政樞紐代表,也是台灣近代史的化身。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台灣總督府曾經遭受美軍戰機的空中轟炸,台灣總督府內部人員死傷慘重,修建後部份樣貌略為改變。台灣總督府當時的設計過程頗為曲折,明治39年(1906年)與明治40年先後舉行兩次台灣總督府競圖,因首獎被認為與當時荷蘭海牙國際法庭太過相像,所以建築設計最後採用競圖第二名長野宇平治之作品,再經過森山松之助修改中央塔的高度而成。
台灣總督府的組織特色為『總督專制』,身為總督府主官的台灣總督,總攬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權,形成總督專制的政體。不管是1896年發布的六三法以及後來1906年三一法或1921年法三號,大日本帝國台灣地方政體皆採委任立法制度,總督府為當然中央機關。而一般政策形成過程,通常是由總督府內的技術官僚制定法律政策後即授權台灣總督以『總督府令』命其中央機關、所轄官署或地方政府執行政策。也因此,總督府轄下機關,尤其是地方行政機關的政策實行深具人治色彩,所有行政官員皆只以執行法律及管理行政為主要事務,各級地方行政機關缺乏獨立的自主性。
日治初期台灣總督由武官出任,1919年起,首任文官總督誕生,直到1936年以後才又恢復武官總督統治,民政方面輔佐武官總督之職為民政局長、民政長官(1898年6月20日由局長改為長官),1919年後改稱為總務長官,50年間共計有19任台灣總督。
台灣歷任的總督共計19人。第一至第七任(1895~1919)為武官總督;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兒玉源太郎、佐久間左馬太、安東貞美、明石元二郎。第八至第十六任(1919~1936)為文官總督︰田健治郎、內田嘉吉、伊澤多喜男、上山滿之進、川村竹治、石塚英藏、太田政弘、南弘、中川健藏。第十七至第十九任(1936~1945)為武官總督︰小林躋造、長谷川清、安藤利吉。
台灣總督府官制歷經變革,依照1945年之規定,台灣總督受日本內務大臣監督,另有評議會之諮詢機關,總督府官制歷經變革,依照1945年之規定,總督受內務大臣監督,另有評議會之諮詢機關,台灣總督府內除了設置有總督官房外,共有五局二部,其直屬機構有法院與交通、公賣等局,以及醫療機構、試驗機構與專門學校以上之教育機構等,其下還管轄州廳市街庄等地方行政機構。
日本佔領台灣初期,台灣總督府多沿襲清制,採取縣廳制、廳制。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畫分為五州三廳︰臺北州、新竹州、臺中州、臺南州、高雄州、臺東廳、花蓮港廳和澎湖廳,一直沿用至1945年日本戰敗為止。
台灣總督府勵行日本化教育,推行日語,教導日本歷史、地理、修身的課程,欲改變台灣人成為日本人。1920年代,日本大正民主主義盛行時,台灣首任文官總督田健治郎提出內地延長主義,主要在於加強台灣的內地化。30年代,日本侵略中國,並發動對美國、東南亞的戰爭,台灣總督推動工業化、皇民化和南進基地化的政策。台灣人在皇國民精神運動下,被迫改姓名、參拜神社、學習日式生活方式;在當時所謂的大東亞戰爭的聖戰下,參加志願兵,或被調往前線作戰。估計被徵調人數約有207,183人,死亡人數約為30,304人。
■ 日治時代的台灣歷史文物
● 日治名稱:台灣總督府
● 戰後名稱:台灣總統府
● 原設計師:森山松之助
● 營造單位:總督府土木局
● 興建時間:1912年(日本大正1年)
● 完工時間:1919年(日本大正8年)
● 古蹟等級:國定
● 所在位置:台北市博愛特區
● 建物特色:採用當時日本最流行的辰野式建築型式,結合英國紅磚建築和後期的文藝復興樣式。
● 歷史沿革: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經遭到美軍轟炸而損毀,終戰後於1948年底修建完成。
註1:台灣總督之下設有民政長官,後改為總務長官,主要輔佐總督,下轄總督官房、文教局、財務局、礦工局、農務局、警務局、交通局、法院、專賣局、港務局、台北帝國大學、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糖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等機構。
註2:台灣是日本海外擴展的第一個殖民地。日本統治台灣初期,台灣總督採取鎮壓反抗軍與安撫台灣士紳的兩手策略。又顧及台灣民情與日本不同,1896年頒布第六三號法令,視台灣為特殊地區,凍結日本大帝國憲法實施於台灣。台灣總督根據此法令,擁有頒布命令之權力。台灣總督權力乃兼具行政、立法、司法或軍事之權,形同台灣的太上皇。1906年改為三一法,1921年制訂法三號,延用至日本戰敗。法三號雖縮小台灣總督制定律令的權限,但是對於台灣總督的緊急命令權仍維持不變。
註3:第四任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和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主政期間,積極調查台灣漢人和原住民的語言、人口、風俗習慣,以及平原林野資源,統一度量衡、錢幣、設立台灣銀行,建設鐵路、公路,奠下日後日本統治台灣的基礎。
註4:在1895年到1945年半個世紀當中,日本共派任了19個總督,如果依總督職位身分,約可以將其劃分為以下三個時代:前期武官總督、文官總督時代以及後期武官總督,而每任總督的平均任期時間約為兩年半左右。
在前期武官總督方面,共有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兒玉源太郎、佐久間左馬太、安東貞美與明石元二郎。在1919年之前的這幾位總督中,在日本近現代史中,以乃木與兒玉最負盛名,他們倆都是被視為日俄戰爭日方戰勝的關鍵。另外,安東貞美與明石元二郎在施政上,則較符合台灣人的利益。這裡面,卒於任內明石元二郎還在生前留囑,將墓地設置於台灣。
文官總督時代則大約與大正民主時代重疊,且都是日本黨派派系所推選赴任。1919年-1937年間,共有田健治郎、內田嘉吉、伊澤多喜男、上山滿之進、川村竹治、石塚英藏、太田政弘、南弘及中川健藏擔任其職務。該階段總督,因為身分為文官,且均為內閣所屬黨派推派,一般來說,施政重點不以鎮壓台民反日運動為主,於內政與經建上的進展與前段武官總督時期相比起來,也較有建樹。
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日本軍國主義抬頭,台灣總督重新由軍方擔任,此間共有小林躋造、長谷川清與安藤利吉。此時期因逢二戰期間,總督多以整軍備戰為主,而最後一位的安藤總督不但為台灣總督府的末任總督,在戰後也因被視為戰犯,1946年於上海監獄自殺。
綜合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大英百科全書/台灣簡明百科/台灣古蹟學習知識庫/eairforce/digi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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