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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越霧社事件 學習和解包容

發生於1930年10月27日的霧社事件,今年屆滿80週年,南投縣賽德克族文史傳承協會今天以「緬懷與和解」為題舉辦研討會,期盼從歷史教訓中,建立族群和解、包容的價值。

為紀念霧社事件80週年,賽德克族文史傳承協會、立法委員孔文吉辦公室及南投縣仁愛鄉清流社區發展協會,共同發起「飛越八十」紀念活動,並於今天在鄰近清流部落的國姓鄉北港村民宿舉辦學術研討會,邀請文史工作者共同探討霧社事件的歷史意義。

賽德克族文史傳承協會理事長沈明仁指出,臺灣總督府在霧社事件中,曾利用原住民族群間的矛盾,分化賽德克 3大社群,並以「以夷制夷」伎倆脅迫族人自相殘殺,撕裂族群感情,直到現在族群間還存在仇恨。

他說,舉辦紀念活動,除了共同緬懷追思霧社事件原住民族的英烈行為、撫平傷痛,也應從歷史記取教訓,學習及建立族群間互相尊重及和解、包容的價值。

沈明仁表示,除了原住民族群間的和解,原住民族與漢人、原住民族與日本人之間,在彼此發展的過程中也都有過衝突,也應從霧社事件中學會和解的價值。

包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處長阿浪.滿拉旺、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長辜雯華、孔文吉及多名文史工作者都參與研討會,長期鑽研霧社事件史實的大陸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張崇根也前來參加。

張崇根表示,霧社事件的起因,是日本軍國主義在台灣的殖民統治,產生殖民者與被殖民者地位與法律上的不平等,以莫那魯道為首的原住民族人,是為捍衛民族尊嚴與生存而發動起義,因此霧社事件應視為反抗民族壓迫、爭取民族解放的「起義」壯舉。

霧社事件後,日本殖民統治者在1931年5月6日,將霧社事件僅存的 298名餘生者,強迫遷至「川中島社」集中監管;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將川中島社改稱「清流部落」,成了霧社事件餘生者及其後裔的居住地。

霧社事件餘生者除在1950年於清流部落興建「餘生紀念碑」,感念先烈的偉大情操,九二一地震後,臺灣政府另於紀念碑旁成立「餘生紀念館」,陳列霧社事件史料,供後人緬懷追思。

研討會後,所有與會人員並前往清流部落探訪,與霧社事件餘生者後裔族人分享部落70餘年來的發展過程。

中央社 2010.10.19


霧社事件小檔案:

霧社事件是發生於1930年日治時期台灣的抗日行動,地點在台中州能高郡霧社(今日的南投縣仁愛鄉)。事件是由於當地賽德克族(馬赫坡社),因為不滿台灣總督府與地方政府的壓迫而發起,犧牲人數近千人,僅次於西來庵事件。除了事件領導人莫那魯道事後自殺外,參與行動的部落幾遭滅族,霧社事件是日本統治台灣期間最後一次激烈的台灣反抗行動。

霧社事件發生以後,台灣總督府企圖隻手遮天的全部加以掩飾,不欲讓外界知道。此時台灣民眾黨為求案情大白乃積極加以對外揭發,並致電當時的日本拓務大臣、貴族院議長、內閣總理大臣、日本大眾黨、勞農黨等,使得台灣總督府對於霧社事件的處理方式遭到日本帝國議會的強烈質疑,台灣總督石塚英藏與總務長官人見次郎及台中州知事等人事後也遭到撤換。霧社事件事後導致台灣總督府對台灣民眾黨及蔣渭水視為眼中釘,也因此事件迫使台灣總督府全面再檢討其原住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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