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臺灣的最高司法機關-台灣總督府高等法院

司法院的座落地點位於總統府的左邊,今日的司法大廈現址,在清朝時期原是供奉關聖帝君的武廟,當時和奉祀孔子的文廟(原址在北一女中校園內)相對,兩者同是清朝臺北城居民的主要精神寄託處。日本人在日清甲午戰爭戰勝後於1895年正式佔領臺灣,自此台灣開始進入了日治的時代。初期進入台北的台灣總督府在數年內陸續拆除清朝台北城的城牆,並將台北城內的文廟、武廟及台灣省城隍廟移作他用。1920年代末期,台灣總督府有鑒於司法業務日漸繁重,於是興起建構規模較大官署機構的構想,而考量設置的最佳地址則為台北城內右下,距離南門不遠處的原武廟處所。1929年台灣總督府正式下令拆除武廟,改建為法院,整體工程總共歷時5年並於1934年正式完工, 內部設有台灣總督府高等法院、檢察局、台北地方法院。台灣總督府高等法院為台灣日治時期的最高司法審判機關,其下轄有台北,台中,台南各地方法院。除了司法機關之外,該建物於完工後,還曾經納入了愛國婦人會及覆審法院等機關及團體。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政府遷台,並將司法院和最高法院(現已遷走)搬遷到此處,整棟大樓也改稱為司法大廈。司法大廈主要由日治中期台灣總督府官房營繕課長井手薰負責建築設計,並由當時台灣本土的臺北桂商會及池田組負責工程施工,原為三層樓的建築,1977年增築第四層,每層面積約1,800多坪。司法大廈的建築外觀形式,基本上為仿拜占庭建築風格的非古典式樣,具有文藝復興氣息,其門廳入口三圓心之弧拱及立面排列的拱窗,則具有阿拉伯回教建築的特殊風貌。司法大廈的建築結構採用RC結構,並運用鋼筋混凝土加強磚建造,以人造假石施工,外牆部份大量採用淺綠色毛面的面磚,具有防反光及防空效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的美軍台北大空襲中成功的發揮了相當的功效。

司法大廈在建築學上最重要特點,就是採用中央塔興亞式的屋頂設計。它是一種小八角形尖頂,屋頂四周呈波浪曲線,這種略帶中國風格的建築,稱為興亞式(復興東亞的意思)或帝國冠帽式,在日治時期有隱含軍國主義侵略擴張的實際意圖,特別能展現出當時最高司法機關的絕對權威性。司法大廈的建築風格屬於「過渡期建築」,主要受到當時歐洲現代主義潮流的影響,其最大的建築特徵就是捨棄傳統古典式建築繁複、華麗的外觀裝飾,改採簡潔、明朗的建築設計風格,雖仍有拱門、拱窗等古典式建築物常見的配置設計,但整體建築線條已逐漸的簡化。司法大廈在通往二樓樓梯兩側及碩大的八角形柱子上面均飾以花蓮產的大理石,此點也為臺灣大理石材質首度運用到臺灣建築上。此外,司法大廈二樓迴廳矮牆上的八角燈裝飾也極具裝飾特色。

1980年代後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相繼遷出,司法大廈僅存臺灣高等法院院本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司法院及司法院大法官繼續使用。1998年7月30日,司法大廈經臺灣內政部正式指定為國定古蹟,並委由司法院負責古蹟的維修及管理。


註:台灣總督府高等法院(司法大廈)的建築設計者為台灣總督府總督官房營繕課長井手薰,其建築作品除了司法大廈之外,其他的代表作品還有高等學校校舍講堂、臺北帝國大學(台灣大學校舍)、台北公會堂(中山堂)與原台灣教育會館------等等。


綜合參考資料:日治時期台北古蹟物語 / 維基百科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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