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底突破“和平憲法”藩籬的統合幕僚監會的成立在亞洲各國引起了軒然大波,但這還僅僅是日本人精心謀劃的一系列動作的開始!2006年5月24日,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正式通過了所謂《防衛廳設置法修正案》。根據該《修正案》,日本防衛廳開始了對其現行組織機構的進一步調整,除已增設的“總參謀部”之外,又進一步增設了地位和職能等同於別國總裝備部的所謂“裝備本部”。

至2007年1月9日,日本正式修改《防衛廳設置法》,把現有的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與此同時,自民黨還計畫在其擬定的新憲法草案中把自衛隊改名為“自衛軍”。一旦自衛隊再變成“自衛軍”,加上已經設立的航空自衛隊、陸上自衛隊及海上自衛隊三支自衛隊統一指揮機構和總參謀長職位,日本的軍事體系在實質上就將與其他國家無異,其戰後制定的和平憲法也將變得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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